《无双令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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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雪纷纷扬扬而下,冰天雪地,陕甘交界处一道山脉里,却有一群人正光着膀子,下半身紧衣绑腿扎束得利落,沉默地聚集在一起,雪亮短刀映着他们热血贲张的面孔,也映照着他们身后大大小小,馒头一般的窝棚。
这里是一处山坳,不知何时被流民占领,互相依靠着墙壁搭起了堪堪容身的居所,为了御寒,一半都掏了地洞,甚是低矮,用破板子拼凑而成的门里,一双双惊慌恐惧的眼睛在往外张望。
那是他们的老婆孩子,父母至亲,是他们要保护的人。
聚集起来的几十条精壮汉子,面对的是八个身单力薄的人,虽然人数上占优,为首的刀疤大汉却丝毫不敢怠慢,沉声喝道:“荆南十三凶!这里是西鹰帮周把头的地盘,各位若是想发个顺风财,怕是打错了算盘。”
和他们大雪天赤裸上身,热血沸腾的样子不同,这边的八个人无不畏寒地缩头缩脑,双手都笼在袖子里,阴恻恻地一笑:“若就是周把头请我们哥几个来的呢?”
刀疤大汉心里重重一跳,却依然大声说:“不可能!周把头当年是率着兄弟们拜过关公的,最是重规矩讲义气!”
他牙巴骨狠狠一错,恐吓道:“你就是杀了我们,帮内也自会为我们报仇!”
“嘻嘻!”“哈哈”“嚯嚯嚯。”八个人东倒西歪地发出怪异的笑声,笑够了才说:“你们若是规规矩矩讨生活,挖几根人参黄芪什么的,周把头自然讲义气,但谁叫你们挖出了金子呢?”
此言一出,刀疤大汉闭了闭眼,一颗心直直地沉了下去,知道今天这场血战不可避免了。
他咬着牙,甚至都没有回头看一眼自己的兄弟们,还有窝棚里翘首期盼的家人,右手一挥,刀刃弹出一声悠扬的金属鸣叫,久久不散。
而就在这声音响起的一刹那,在场所有的人都动了!
光膀子的大汉们怒喝一声,纷纷抽出短刀,这是他们斥巨资在城里的铁匠铺定制的利器,厚背薄刃,没有任何装饰,唯一的用途就是:杀人!
他们能护着一家老小在这山坳里扎下根来,本也不是废物,此时悍不畏死地抢身上前,白刃翻飞,竟然打出了一股百人莫能敌的气势,若是按照素日抢地盘的打法,这一下就能让对手溃不成军。
只可惜,他们遇到的是荆南十三凶这等恶人。
八个人甚至都没有全动,只有前六个嘿嘿笑着,亮出了自己的兵器,一柄似刀似勾的利器,闪着漆黑的不详光芒,鬼魅一般冲入迎面杀来的人群中,或是一勾,或是一挑,鲜血飞溅之下,惨叫声响起,断臂残肢飞起,带着一蓬鲜血,带着热气挥洒在雪地上。
洁白晶莹的雪地,被热血一浇,几息之后又变成了红色的薄冰,被不知是谁的脚步重重踏碎,发出令人牙酸的吱嘎声。
战局甚至不能算是胶着,二十几人的队伍在迅速减少,刀疤大汉胸口沉闷到几乎窒息,等他眼睁睁看着一个兄弟在自己面前被两柄利器勾住,顷刻失去一臂一腿,颓然倒在地上之后,终于忍不住大喊:“我也可以给钱!我愿交出所有黄金,换你们今日停手!”
锵地一声,和他短刀相接的人阴森森地说:“晚了,你猜,我们是十三凶,剩下五个去哪里了?”
大汉惶然,急切之间忘记了一切,匆忙回头,目眦欲裂地看着被他们护在身后的窝棚上停了五条人影,正仰起脸对他怪笑着。
就在他们脚下踩着的窝棚里,一双双懵然不知的眼睛还在怯怯地向外张望。
“走!快走啊!”刀疤大汉豁出去地大喊,拼命挥舞着短刀,希望能突破重围杀回到自己亲人身边。
可惜晚了,五个凶人已经行动一致地飘然落地,抬脚踹破木板,伸手把里面的人揪出来,举手一抹,被割喉的孩子身体痉挛着倒了下去,从嘴里涌出大量鲜血,在雪地上痛苦地扑腾着,却发不出求救的声音。
“啊!”眼见孩子丧命,队伍里发出痛彻心扉的暴烈喊声,“我草你祖宗!”
愤怒可以使人暂时忘却恐惧和伤痛,但是在绝对的武力压制面前,还是不堪一击,正午的太阳发出薄弱的光芒,照着这片被鲜血染红的雪地。
面前的凶人无法抵抗,背后的家人被肆意屠戮,刀疤大汉终于感到了绝望,他不甘心地仰天长啸:“老天爷啊!你睁开眼,给我们一个公道吧!”
“公道?”凶人们像是听到了天下最滑稽的笑话,都暂时停了杀人,前仰后合地讥笑,“你们不会也是听了江湖传言,信那个狗屁的公道堂罢?”
更有人夸张地四下张望:“都说公道堂来无影,去无踪,专门主持正义,在哪儿呢?哎呀我好怕呀!我杀了这么多人,他们夜里不会来找我吧?”
另一凶人捧场地说:“听说公道堂有位五娘子,美如天仙,半夜来找你,可不把你爽死了!?”
哄堂大笑之下,荆南十三凶之首,在后面始终没动手的人怜悯地叹息:“都是编出来给自己架势的,也只有你们这群穷棒子才当真,什么狗屁公道堂——”
话音未落,他嘴唇微张,却没继续往下说。
“老大?”身边的凶人察觉不对,刚开口询问,突觉胸口一凉,透出一截剑尖,他却并不在意,两只眼睛猛地一鼓,看着刚才还活蹦乱跳的老大腹部出现一个血洞,鲜血汩汩流淌而出。
他自己倒下去的时候还在模糊地想:原来他们十三凶的血,和别人的血是一样的啊……
异变陡生,在窝棚处杀戮的五个凶人身形飞掠,转瞬会合在一起,惊疑不定地打量着四周。
静谧中,只听见有一个好听的声音不疾不徐地问:“不是要找公道堂吗?我来了。”
众人眼前一花,一个头戴帷帽遮面,身着锦衣的青年突兀出现在场中,他身形挺拔,气质非凡,走在这布满尸体和残肢的杀戮现场也气定神闲,却像一个富家少爷在自家花园散步,要摘一枝梅花来赏玩一般松弛。
刀疤大汉再也支持不住,双膝一软跪倒在地,激动又惊喜地颤抖着声音问:“公……公道堂?”
“公道堂,行七,公子。”
青年颔首自报家门,又从怀里拿出一张纸照了照,曼声说:“李家窝棚六月发现金矿,隐匿开采,十一月在镇上妓馆泄密,西鹰帮周把头花银二千两,雇荆南十三凶屠白此地。”
念完,他抬起头扫了周围一圈:“可对?”
刀疤大汉整个人委顿下去,喃喃地说:“怪不得……”
荆南十一凶彼此对望了一眼,都产生了退意,尖着嗓子说:“我们是拿钱办事,如今办不成,走就是了,江湖规矩也没有赶尽杀绝的道理。”
他眼珠一转,对上指了指:“雇凶的是周把头,你们找他算账去啊!”
“别急。”青年微笑着抽出腰间长剑,剑鞘和剑柄都镶满了珠玉,华丽得简直不像是杀人的武器,他笑起来热忱又温和,也不像杀人的人,可是从薄唇里吐出的话却令人胆寒,“天公地道,令出无双,今日公道堂办事,你们……一个都跑不掉。”
剑光一闪,血溅四方!
腊月十三日。
宜:杀人
风雪,远郊,破庙。
铺天盖地的雪纷纷撒撒地落下,天地白茫茫一片,将秀美山川污浊泥潭尽皆掩盖,连这荒郊野外的破败山神庙,从远处看去都变成一团伏在地面上的困兽,只有倒塌墙头顽强伸出的一枝红梅,还能给这世界带来一丝色彩。
天地之间的静谧被远处飞掠而至的一匹马打破,马上之人背着鼓鼓的行囊,身形高大彪悍,整张脸埋在络腮胡子里,看不清面目五官,只露出一双眼睛精光四射,睥睨四方。
他骑马姿态狂放,眼看要到门前才勒住缰绳,不待停住已经飞身而至,一掌推开两扇摇摇欲坠的庙门,大笑道:“我来晚了!”
大门里却不像外边那么破败,纵然居中的神像都已经半塌了身子,四面却挂着金碧辉煌的丝绸遮盖斑驳墙面,就连地上也铺了大红猩猩毡,一盆炭火烧得噼噼剥剥,整个室内盈满了温暖如春的热气,还带着一股馥郁的酒香。
大汉闭上眼睛陶醉地嗅了嗅,哈哈一笑:“是万花楼的情丝绕?大哥这是要犒劳兄弟了,可见今天的任务不一般呐。”
一个和气的还带着笑意的声音从旁边传来:“斧头,你来得晚,好酒都给我们喝光了。”
“我不信!”大汉笑着往炭盆前一坐,径自伸出宽大手掌去烤火,“公子还没来,大哥怎么舍得不给他留?”
他一语叫破,不光说话的人忍俊不禁,连坐在神像之前的人也发出了笑声,他身形不见得多么高大,端坐在那里却显得岳峙渊渟,沉稳踏实令人一望安心,整个脸庞隐藏在一张黑金打造的奇巧面具之下:“五娘子今天不得空,特地送了十坛酒过来,放心,有你喝的时候。”
斧头微微怔了一下:“今日之事,少了五娘子怕是不行。”
被称为大哥之人自面具后喟叹一声:“她也知道此事非同小可,所以提前去做布置了。”
一提到正事,大家都正经起来,斧头肃容问道:“大哥,你可查清楚了?”
戴着面具,大哥的脸色看不见,只是微微侧头,指着自己膝下的位置:“前几日海龙帮邓家最后一个人,就是在这里咽的气。”
海龙帮是江城最大的漕运帮派,江城九省通衢,人才辈出,帮派林立,海龙帮邓老大一手分水峨眉刺,陆上水下两层功夫,几十年把持大小九条水道的生意,仇人对家数不胜数,不知道多少人想让他死,但从没有人成功过。
但昨天,强盛的海龙帮邓家灰飞烟灭,江湖各大帮派噤若寒蝉,不敢出一声。
只因为灭了邓家的不是别人,是官府。
深夜突然来了一队人马,铁甲长枪封锁街道,附近老百姓惴惴不安地躲在家里,只听见里面喊杀阵阵,惨叫声划破天际,早上起来满街衙役督促送水工一桶桶地运水进去洗地,那水流过阴沟里,沿途都能闻到血腥味。
方才跟斧头开玩笑的人是个青衣短衫的普通人,面带和气,此刻也不笑了,皱着眉头不放心心地问:“大哥,若是江湖恩怨,便是杀一百个,也是我们自己的事,如今杀了当官的,难免不被朝廷视做公然造反的逆贼,后患无穷,我们……真要如此?”
其实,此事说起来,也是邓家理亏在前头,少帮主押货归来,路遇水匪劫掠客船,他救下一位姑娘,郎情妾意的两人就此成了好事,结果船到江城才知道,姑娘竟然是知府的外甥女。
男未婚女未嫁,这本来也算是一桩美谈,却以姑娘当堂状告邓家强占民女,一头碰死在堂前结束,风月佳话突然变成了不死不休。
其实,大哥也试过从中斡旋,他交代“公道堂”的老二亲赴海龙帮,劝说邓帮主送子归案,并承诺一定查清真相还一个清白,无奈邓帮主自恃势大,不但不听,反而下令海龙帮上下帮众罢市三天,引得来往货船客船在码头挤挤挨挨,放出话去,借此要挟知府不再追究。
于是,海龙帮就等来了灭门惨案,老二赶到时,堪堪救下了邓家落水的一个子侄,带到大哥面前,那人伤得极重,说了句‘报仇’就咽了气。
“呛啷”一声,却原来是斧头扯去了背上包裹的油布,露出一柄雪亮巨斧,他慨然一笑:“扯东扯西的作甚?江湖规矩,血债血偿,总不能因为是官府中人就不算这个账?我听大哥的,大哥叫我来,那今晚就杀个痛快!”
他说得口沫横飞,眼神兴奋,连斧刃上都跳跃着凶光。
大哥目光淡漠,看了一眼他,却又转向青衣人:“老三,事已至此,并非我想大开杀戒,只是邓家上下三十六条人命,我始终要向江湖做一个交代,不然公道堂如何称得上公道?”
“公道堂”,江湖上暗暗流传的组织,它成立的宗旨就是铲除江湖不平之事,无论是谁,是贩夫走卒还是武林泰斗,无论是豪富还是贫穷,只要觉得自己受了冤屈,必须求一个公道的时候,都会想起这个名字。
江湖传言,不必有任何报酬,也不必付出什么代价,更不必费心去结交巴结,只要你把你的冤屈写在随便一个城隍庙的神台下面,公道堂就会神奇地出现,给予你最公正的裁决。
江湖之上没人知道这个神秘的组织是谁创立的,只知道成员一共七名,有人说,这是天上北斗七星下凡,专为裁决江湖上的纷争而来。
甚至,连成员内部都不知道彼此是谁,别看破庙里青衣人坦然相见,但斧头和老大都知道,老三没有别的长处,唯独擅长易容,出了这间破庙,他就不是这张脸了。
此时破庙内沉寂下来,只有炭盆里发出的轻微声音伴随着门外北风怒号,一阵阵地传来。
斧头盯着炭火,突然一笑:“大哥,公子到现在还没来,今天这买卖怕是赶不上了,不如他那份好酒你也别藏着掖着?放心,我不白喝!养足了力气,晚上多杀几个狗官给你出气!”
“六弟。”大哥沉声点醒他,“我们今夜不为杀人,只为公道,拿知府的一条命祭奠邓帮主在天之灵,其余衙役,不过是听命于人,到也没必要赶尽杀绝,我们公道堂不造杀孽。”
斧头遮脸的大胡子耸动一阵,似在撇嘴不屑,偏偏这时候破庙门口响起一声轻笑:“六哥好不地道,我只不过看这一枝红梅开得可爱,在这里驻足片刻观赏,你就想昧下我的酒?”
说着,两扇门无声而开,北风卷着鹅毛雪花落在猩猩毡上,一只锦缎绣金长靴抢先踏入,吸引了室内所有人的目光。
公子人如其名,白衫胜雪,衣摆飘飞,单手执着镶珠嵌宝的鲨鱼皮剑鞘,头上帷帽纱帘遮脸,虽看不见面目,那一股意态风流的劲儿却陡然让整个破庙都变得风雅起来。
也不见他动,一闪身却已经到了神像之前,朝着居中而坐的面具人拱手施礼:“大哥,幸不辱命,我及时赶回来了。”
大哥声音里都不自觉地带上了欢喜,伸手相搀:“辛苦七弟。”
在斧头眼巴巴的盼望中,大哥从座位后面拿出两个糊着泥封的精美小酒坛,亲自递到公子手里:“远路天寒,且喝杯酒暖暖身子。”
“大哥!”斧头实在忍不住,叫了起来,“我何尝不是赶了半天路才到的地头!五娘子这酒也不能就仅着他一人喝吧?未必晚上只有他跟着你出工出力,我只用跟在后面捡人头?”
公子转过头来,隔着帷帽都可以看到他目光如星冷冽,说出来的话也是讥峭:“这情丝绕给你喝,不过是从酒坛换个酒囊盛。”
斧头懵然不知他取笑的意思,还从腰间拿出个皮酒囊显摆:“你怎么知道我还带了酒囊?我山寨偏远,进城不易,本来就打算装多一点回去喝。”
“斧头!不可泄露根脚!”大哥喝止他,斧头却满不在乎,哈哈一笑:“都是自家兄弟,这里又没外人,我信得过你们,说真的,大家的根脚也没正经掩藏过,就好比……”
他伸出大手一一指点:“公子这一身,只怕是哪个富贵人家的少爷,五娘子天仙样的人,不是万花楼的姐儿就是百花深处的女先生,老二,交游广阔,吃百家饭的主儿,老三么……”
青衣人泰然自若,还冲他挑衅地笑了笑,斧头眼珠一转用力拍了拍胸膛,大声笑道:“我连他真面目都没见过,就不瞎猜了!也不怕告诉你们知道,我就是土匪!官府想剿匪也不止三五年了,拔了老子一根汗毛去?”
大哥掌风一挥,两坛酒打着旋儿从座位下飞向斧头,打断了他的话头,斧头喜不自胜,粗鲁地拍开泥封,如龙吸水一般,转瞬就干了一整坛,吐出一口浊气:“痛快!”
趁他拿起第二坛的时候,大哥关心地询问:“七弟,你长途跋涉,今夜行动可还撑得住?”
公子轻声说:“无妨,我已经歇过来了。”
他目光澄澈,透过帷帽遮掩认真地看着大哥:“今夜对我们公道堂至关重要,我惟愿跟在大哥身边,尽我全力。”
两人对视一眼,大哥在面具之后也微微动容,点了点头:“也罢,天公地道,令出无双,这世间除了我等,也没有人再敢冒天下之大不韪挺身而出,今日就要替邓家向官府讨一个公道!”
说着,他从袖中抽出黑金所制的判仙笔与一本黄纸册子,也不止从何处蘸来一点朱砂,册子无风自动,哗啦啦地翻到中间,众人屏息静气,看着大哥在这一页上重重地打了个叉。
赤色淋漓,犹如鲜血写就,杀气四溢,江湖中传言:一笔定生死,一笔定公道,这个叉落下,再无回旋余地。
即使,今夜要杀的是朝廷命官。
天擦黑的时候,几人离开了破庙,分头而行,老三是走得最快的,他飞掠过雪地的时候甚至没留下一丝痕迹,斧头捧腹大笑:“大哥,你看老三,有这身轻功还跑得这么快,生怕被人堪破端倪,也不知道是防谁呢!”
大哥摇了摇头,觉得斧头粗疏的心态迟早要惹祸,正要出言提点,转念又一想,大战在即,倒也没必要在这时候纠正他,于是摆摆手:“小心为要,你这一路上也要谨慎些。”
斧头满不在乎,手里还提着那柄凶光四射的大斧头,笑嘻嘻地说:“你们先走,我把此处毁了就跟上。”
大哥颔首应允,身形一闪,宽大灰衣如蝙蝠翼张开,三五息的工夫已经消失在漫天飞雪之间,公子微微仰头,看了一眼墙头探出的红梅,叹息道:“可惜啊,可惜。”
斧头见他也走了,搔了搔大胡子,嘀咕道:“这里面的丝绸锦缎大地毯,就要埋在瓦砾之下,是挺可惜的。”
他嘴上这么说,手里握着斧子,漫不经心地一推,横空而出一道锐不可当的刃风,咔嚓一声,破庙的大门连着两根立柱当中截断,轰隆一声,碎雪片瓦冲天而起,刚才还热炭好酒,群雄聚集的地方,已经被埋的严严实实,再也不复原样。
“走咯!”斧头一声口哨招来骏马,扬长而去。
鹅毛大雪依然纷纷扬扬地下着,很快遮蔽了地面的一切痕迹,就像什么都没发生过一样。
江湖俗话说“偷风不偷月,偷雨不偷雪。”从江城的钟鼓楼望下去,高低错落的屋顶都被大雪掩盖,一片洁白,哪怕是个猫儿经过都能留下清晰脚印,如此雪夜,再没有不长眼的小偷还出来办事的。
大哥站在钟鼓楼的窗内,眼睛盯着不远处的府衙,和周围一片漆黑的百姓住宅不同,虽然已至二更,但府衙内灯火通明,粗豪的笑声隐约传来,不时还有仆役抬着酒坛子自后门进入。
一道黑影悄无声息地落在他身后,手掌轻翻,剑鞘微微一弹,雪亮如秋水的剑刃之光映着雪光,寒气四溢,公子改换了一身黑色夜行衣,同色蒙面巾上的双眼紧紧盯着大哥的后心,似乎在考虑怎么一击得手。
大哥站姿未变,头都没回,右手微微抬起,指尖执着一柄小小的刻刀,似乎是随手一点,攻势却已经笼罩身后之人三十六要穴。
公子的身体僵住了,急忙出声:“大哥,是我。”
大哥的声音里不带杀机,反而带着笑意:“淘气,你怎么知道我在这里?”
公子也笑了,呛啷一声长剑归鞘,脚步轻捷地上前和他并肩而立:“我和大哥心有灵犀。”
他的目光落在大哥手上,好奇地问:“这是做什么?”
大哥的手稳定地握着刻刀,在一块木头上细细雕琢着:“我捡的那个孤儿,叫小江的,要过生日了,他一向懂事,我雕个小玩意儿送他。”
公子了然地点点头:“哦,听你说起过,景行和他年岁相当,有个伴儿也好。”
“只可惜这孩子心志虽坚定,天赋么……实在是欠缺。”大哥摇摇头,语带遗憾,“否则,我倒真想收他做亲传弟子,将来进公道堂,还能祝你一臂之力。”
公子身形微微一颤,这还是大哥第一次明示,以后要把公道堂交到他手里,他不但没有受宠若惊,反而毫不犹豫一口拒绝:“大哥,有你才有公道堂,江湖人看的本来就是你的面子,我来得晚,和各位兄弟姐妹又不熟悉,怎么也轮不到我坐这个位置,此话以后休要再提。”
此时大哥手中的木蜻蜓已经成型,他随手塞入袖中,笑着拍了拍公子的肩膀:“先别急着拒绝,我又不是过了今天就把判仙笔传给你,再说,其他人么……”
他摇摇头,竟然露出些一言难尽的神情:“都不是这块料。”
公子忍不住笑了:“斧头若是听到大哥这么说他,一定又气得哇哇叫。”
“我是说真的,七弟,你进公道堂这三年来,一片赤诚之心,我都看在眼里。”大哥从袖中掏出黄纸册子,信手一翻,上面每一页标注的数字里,‘柒’字十有五六,都是公子过往的赫赫战绩。
公子左顾右盼,故意打岔:“当初二哥荐我进公道堂的时候,大哥是不是还腹诽我像个养尊处优的少爷一样?不然怎么会我给我起‘公子’这样的诨名。”
提起往事,大哥也笑了:“可不是,我当时心里暗想:老二胡闹。”
“我可是给二哥做了半年调查的暗探,他才肯松口的。”公子黑白分明的双眸含笑看着大哥,“大哥,和那时候一样,我心意始终未改,进公道堂不为其他,所为……只是不想让信任我的人失望。”
伸手轻轻在他肩膀上拍了拍,大哥低声说:“你已经做得很好了……其实,今晚你不该来。”
公子一怔,疑惑不解地看着他,干笑了一声:“大哥,你这话是什么意思?”
“你身上还带着伤罢?”大哥一语道破,“下午你迟到也是因为去换了身衣服,不想让我们发现。七弟,来日方长,不要太拼命了。”
他声音里带着隐隐忧虑和关心,公子却不以为然地活动了一下手臂,轻描淡写地说:“荆南十三凶,名头虽响,一群乌合之众,不过是被秃毛鸡的爪子叨了一下,大哥放心,不碍事。”
说完又一笑:“今天这场可是硬茬子,虽然其他兄弟不能前来,我总是要跟大哥同进共退的。”
此时打更的更夫敲着梆子从钟鼓楼下经过,已是二更二点,不远处的府衙依然热闹得不像话,笑语喧哗之声中甚至还夹杂着丝竹唱腔,公子皱眉冷笑:“真是不知死活。”
“这世道,一日比一日混乱。”大哥凝视着府衙的方向,语气沉重地地说,“早年间江湖虽然谈不上太平,也少见荆南十三凶这等丧心病狂的禽兽出现,更不用说如今朝堂之上也是一片动荡。”
他摇摇头,不欲多言,公子却饶有兴趣地追问:“哦?大哥对朝廷的事也有了解?”
大哥负手站在风雪之中,沉吟了一会儿才说:“江湖势力始终是朝廷的心腹大患,如今新帝登基,立足未稳,又有奸宦当道,他们狗咬狗暂时腾不出手来,过三五年……怕就不是如今的光景。”
他言语中带着深深的忧虑,指向远处的府衙:“老二传来线报,李知府灭邓家满门,动用的是附近卫所周千户的力量。”
公子吃惊抬头:“私自调兵?这要是应景被揭出来可是谋逆之罪,老邓手里有什么泼天的富贵,值得他下这么大本钱?”
大哥语气冷静,声音里带着一丝寒意,“无所谓,既然来了,就都别走了。”
说罢,他大袖一振,整个人已经跃出窗口,俯冲而下,脚尖轻轻一点屋顶,手中判仙笔寒光乍现,向着府衙的方向掠去。
与此同时,百里之外的一所庄院里,唐小江正捧着自己捏的雪人,小心翼翼地来到唐景行房内,他小手冻得通红,但看见病卧在床的唐景行没精打采的小脸上骤然露出的欢喜之色,顿时觉得手也不那么疼了。
“少爷,这个送给你。”唐小江在博古架上找了个玛瑙盘子把雪人盛好,献宝一样端到床头,唐景行爬起来,用被子裹住自己,眼睛亮了起来,惊喜地伸手摸了一下:“下雪了?”
他突然想起了什么,板起小脸:“都说了不要叫我少爷!我爹说了,你也是我们唐家的人。”
唐小江惭愧地低下头,低声说:“我没有资格当唐家的人,一百零八个穴位到现在才记熟了三十八个,雨花笔法十三式更是连第一式都练不会。”
他越想越难过,哭丧着脸说:“唐大侠会不会觉得我太笨,不要收我做徒弟了?”
唐景行从被子里伸出手,小大人一般摸了摸他的头顶安慰:“夫子说,笨鸟先飞,你若是什么地方不会,就多多练习,熟能生巧。”
他也不过是个八岁的孩子,说起话来却让唐小江十分信服,连连点头:“少爷说得对,我回去一定好好练习。”
“都说了不要叫我少爷,嗯,叫我一声师兄如何?”唐景行突然来了兴趣,煞有介事地拍了拍胸脯,“我给你开小灶,包你学会。”
“可是……你比我小啊。”唐小江认真地纠正他。
唐景行威胁地挥了挥小拳头:“你就说学不学吧?”
“学……”唐小江小声说。
唐景行这才满意地点头,大模大样地说:“其实雨花笔法有很多诀窍的,你认真听我的,一点就通。”
他虽然身体病弱,但从小就浸淫家传武学,加之聪明过人,唐小江平日苦思不得其解的瓶颈,被他稍一点拨,顿时醍醐灌顶,当即在唐景行的书桌上随便抓了只毛笔,在屋子里就地演示起来。
“是不是这样?”唐小江比划着,兴奋不已,感觉自己总算摸到了雨花笔法的门槛,连手里这支不起眼的羊毫也变成了令江湖中人闻风丧胆的‘判仙笔’,挥洒之间豪气丛生。
“嗯,孺子可教!”唐景行老气横秋地点着头,又故作神秘地朝他招了招手,等唐小江凑过来的时候,他探身过去,在床头摸索着一按,雕花的木板咔哒一声弹开,昏黄的烛光下,里面一支黑金笔熠熠生辉。
长一尺七分,通体粗圆,一端状如枣核,,正是唐家世代相传的判仙笔!
两个小脑袋凑在一起,聚精会神地看着,唐小江发出敬畏的低声:“这……和唐大侠手里那一支好像哦。”
“当年我唐家祖宗在沙漠走商的时候,偶见飞虹贯日,找了三天三夜才捡到这块天外陨铁,铸成两支笔,一般大小无分雌雄,我爹常年外出不在家,所以特地把这一支留在我身边,就好像一直他陪着我一样。”
唐景行拿出判仙笔,细细地摩挲着,欣赏了一会儿黝黑笔管里细碎的金砂反光,大方地递给唐小江:“哪!借你去练功。”
“不,不好吧!”唐小江的眼睛都快长在笔管上了,还是恋恋不舍地拒绝,“我拿木笔也一样练的。这判仙笔可是唐家的宝物,我听江湖上传闻,宝物有灵,都是认主的,只有在唐家人手里才能发挥最大威力。”
唐景行恨铁不成钢地用笔尖戳了他胳膊一下,老夫子一般地指点:“不要听信那些神神鬼鬼的江湖传言,我爹说过,判仙笔作为武器固然重要,但更重要的是执笔的人,落在心怀叵测的人手里,它也不过是一柄杀人害命的凶器罢了,若真的宝物有灵,它名为判仙,秉持权衡之道,自当是被心存公理正义,愿意为之抛头颅洒热血的赤诚人士握在手里,方能心笔合一,贯通圆融。和是不是唐家人没关系。”
他看向唐小江,眼睛里闪着真挚的光芒:“还有,你姓唐,已经是唐家人了。”
虽然被戳的有点疼,唐小江揉着胳膊还是傻乎乎地笑了,一颗心激动地乱跳,眼睛盯着黑金笔,拒绝的话还在嗓子眼里,却怎么也说不出来了。
“拿去!什么时候练会了雨花笔法第一式,就用这支笔演给我看,也不枉我当你师兄一场。”唐景行叮嘱着,把笔硬塞到他手里。
他本就在病中,又说了这么一阵子话,困意袭来,打了个哈欠,挥手告别:“去吧!我要睡了。”
“哎!”唐小江看着唐景行躺回去,又仔细地给他拉好被子,小声许诺,“我明儿在院子里给你堆个大雪人。”
唐景行白皙的小脸半埋在被子里,眼都睁不开,困倦地嗯了一声,鼻息渐渐均匀。
等到他确实睡着了,唐小江才蹑手蹑脚地出门,他怀里揣着黑金笔,就像是揣了一团火,大冬天的烧得他睡意全无,站在院门口想了想,索性一跺脚:“都说三更灯火五更鸡,这三更起的鸡就更早。”
说罢,他拿出当年流浪做乞儿时候的看家本领,灵活地翻身上墙,贴着庄院的墙根一溜小跑,向着山后的密林跑去。
大雪纷纷而下,很快掩盖了他的足迹。
三更天,本该是万籁俱寂的江城却笼罩在一片惊惶之中,府衙突兀地起了火,熊熊火光映红了半边天,也映着无数雪亮的刀刃。
从踏入府衙的一瞬间,大哥就觉得不对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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